針對媒體報導本公司114年度6次未出席消費申訴協商一事,
為避免社會大眾誤解,特此鄭重說明如下:
自114年度至今,本公司 6 件由主管機關轉介之消費申訴協商案件,「皆已依照規定完成協商程序」,並於期限內完成回覆與配合。
過程中,我們持續與主管機關保持密切聯繫,確保每位消費者的權益獲得妥善回應與處理。
本公司一向秉持誠信經營原則,重視消費者意見,從未有無故未出席協商或漠視申訴之情事。
我們將持續強化內部客服處理機制,以積極、透明的態度回應社會期待,確保每一位消費者的聲音都能被傾聽與重視。
感謝各界的關心與支持。
愛妮雅化妝品股份有限公司
114年5月23日